为满足不同金融界人士客观需求,有效提高资金投资收益,特提供配资(在原有资金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配资供金融界人士使用)进行交易或参与技术考核。
在自有资金考核的基础之上,允许个别人士向公司申请“配资账户”代替“自有资金”进行交易或参与技术考核。
一、配资方案
1、配资账户统一默认通达国际“标准B帐户类型”[(杠杆比例:1/100;最低交易量:0.5手;最高交易量:15手;最低开户资金$10,000,最高开户资金不限;开户入金赠送$1,000信用额,低于$10,000或追加资金(含同名交易帐户资金划拨)无信用额赠送。]。
2、操作者注入资金≥$500,1:9比例配资方案。
以标准B账户类型,注入资金≥$500、≥$1,000、≥$3,000、≥$10,000、≥$30,000为例,配资方案如下:
≥$90,000
账户类型 |
操作者注入资金 |
配资比例:1/9 |
配资账户总额 |
标准B |
≥$30,000 |
≥$270,000 |
≥$300,000 |
≥$10,000 |
≥$90,000 |
≥$100,000 |
≥$3,000 |
≥$27,000 |
≥$30,000 |
≥$1,000 |
≥$9,000 |
≥$10,000 |
≥$500 |
≥$4,500 |
≥$5,000 |
注:
1、直接操作“配资账户”者暂不允许进入中高级培训。
2、未经内部专业系统化培训,暂不允许用“配资账户”进行交易或参与技术考核。
3、合作商(含经纪编号内资源)暂不允许用“配资账户”进行交易或参与技术考核。
二、考核标准
以配资账户总额为考核标准。操作者必须在周期(签约或配置“配资账户”日起至30个交易日止)内使配资账户盈利30%以上,视配资账户达到考核标准。
以配资账户总额30000美元为例。操作者必须在周期(签约或配置“配资账户”日起至30个交易日止)内使配资账户盈利30%(账户余额39000美元)以上,视配资账户达到考核标准。
附 注:
1、配资账户不足30000美元,以30000美元盈利30%为考核标准;超过30000美元,以配资账户实际余额盈利30%为考核标准。
2、配资账户中的交易商品(外汇、黄金、白银、原油)。
3、为满足个别操作者客观需求,配资账户交易成本仅保留原始点差,但操作者务必让配资帐户在周期内盈利达到60%以上,视配资账户达到考核标准。
4、为满足个别操作者“杠杆比例”或“手数”交易习惯的客观需求,配资账户允许由统一默认更改其“交易帐户类型”[周期起始时间自动顺延(更改日起至第30个交易日止)],但操作者务必让配资帐户在周期内盈利达到50%以上,视配资账户达到考核标准。
5、配资账户“主密码”和“只读密码”均由操作者自由变更,不限制交易量,提供自由的交易环境,保证操作者交易权限。
三、考核成功
配资账户达到考核标准且评估通过,将正式成为公司操盘手,并办理“操盘手入职手续”和“签订委托理财管理协议书”,公司长期提供10000美元以上的理财账户供操盘手交易,享受理财账户盈利额40%的比例分配。配资账户注入资金可随时提取(国际电汇费用由操作者承担),也可以继续持有该配资帐户进行交易,继续享受高额配资创造财富。
1、操盘手理财制度:
2、操盘手理财账户交易制度:
四、利润和风险分配
配资账户在交易中产生的盈利和亏损比例分配如下:
1、利润分配:配资账户余额净利润(余额 - 配资账户总额)30%归投资者,70%净利润额归投资理财部。
2、风险分配:风险控制在配资账户总额30%以内,超过30%以外的亏损额完全由操作者承担。
在周期内配资账户总额处于25%-30%亏损(含浮动亏损额)状态,允许追加资金(周期起始时间自动顺延,即追加资金日起至30个交易日止。),否则,风控专员将及时终止配资帐户操作,亏损额(注入资金额)由操作者承担。
五、盈利结算及流程
1、盈利结算:周期结束3个交易日内进行结算。
2、配资账户盈利结算流程:
第一步:配资账户在周期结束处于盈利状态,由投资理财部申请提款。
第二步:提款资金到达投资理财部指定的授权银行账户,再及时把相应比例分配额划拨到操作者指定的银行账户。
六、考核失败
配资账户在周期内未达到考核标准,周期起始时间自动顺延(周期结束日起至第30个交易日止)。操作者在周期结束可以终止配资账户操作,允许操作者申请提款(国际电汇费用由操作者承担),亏损额(注入资金)由操作者承担。
1、配资账户余额低于30000美元,以30000美元为考核标准。操作者可以向配资账户追加资金(包含同名账户资金划拨),考核周期起始时间自动顺延(追加资金日起至第30个交易日止)。
例如:张三配资账户余额为29000美元,配资账户以30000美元为考核标准,在考核周期内盈利30%(配资账户余额39000美元)以上,视配资账户达到考核标准。
2、配资账户余额高于30000美元,以配资账户实际余额为考核标准。
例如:张三配资账户余额为31000美元,配资账户以31000美元为考核标准,在考核周期内盈利30%(配资账户余额39300美元)以上,视配资帐户达到考核标准。
七、配资账户考核标准评估规则
为更好的规范、完善考核标准评估规则,使金融界人士参与技术考核标准更加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特制定考核标准评估规则如下:
一、配资账户(含追加资金)在第1个周期(注入资金日起至30个交易日止)考核期间申请提款(含同名账户资金划拨)无效。
二、国际金融衍生品市场每周原则均是5个交易日(除节假日市场休市)。遇节假日外汇、黄金、白银、原油休市,则不作为交易日。
三、配资账户在周期结束达到考核标准,账户历史不能低于25个交易日的交易记录(平仓记录)。否则,视达到考核标准无效,周期起始时间自动顺延至下个周期再次考核和评估。
注:
1、交易日是指交易发生的日期。考核标准评估规则中的交易日与交易商品和次数均无关,是以平仓日期(平台时间)为计算准则。例如,当日交易并在当日平仓,以平仓日期为准则,即算1个交易日。再例如,2016年3月8日交易,于2016年3月11日平仓,以平仓日期3月11日为准则,持仓期间即算1个交易日。
2、配资账户在周期结束达到考核标准,请务必在周期结束第1个交易日内向公司申请评估。否则,视达到考核标准无效,周期起始时间自动顺延至下个周期再次考核和评估。
3、配资账户在周期结束完成考核标准申请评估,要求30个交易日的交易记录中不准超过9个交易日(以平仓日期为计算准则)仅有1次交易的交易记录。否则,视符合考核标准评估规则无效,周期起始时间自动顺延至下个周期再次考核和评估。
四、配资账户符合考核标准,提交的密码务必是“只读密码(查看密码)”,避免提交“交易密码”影响公示,评估均以配资账户最新历史交易记录为准。
温馨提示:若风控专员未能及时终止配资账户交易权限,配资账户亏损额接近30%建议您提前及时止损, 以便控制风险最小化,不能抱有任何侥幸思想。否则,后果自负!